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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今天不分类,明天两行泪!

作者:管理员 阅读数:275次 发布日期:2019年3月4日
导读: 到2018年底 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知晓率不低于7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西安市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实行投放、...

到2018年底

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知晓率不低于7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西安市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实行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四个环节”分类处置,以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方案》明确,到2018年底,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西咸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40%;高新区、浐灞生态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居民社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25%;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全市在创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51所、示范单位96个、示范小区96个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范围,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进。自2018年9月份,各区县和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上岗开展工作,指导、督促居民家庭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对居民家庭和单位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全面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2018年9月中旬,完成《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起草,按立法程序提请相关机构审议。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出台后,对拒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2018年9月起市区两级根据垃圾分类考核办法对各区、街道、社区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及时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占比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专业考核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模式进行综合考评。各级各部门要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内容。

分类小窍门

垃圾分类是垃圾进行科学处理的前提

为垃圾的减量化

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奠定基础

城 市 垃 圾 分 类

可回收物

指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但回收后经过处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

有害垃圾

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品,包括废充电电池、费纽扣式电池、废灯管、过期药品、杀虫剂瓶、废油漆、过期化妆品、水银产品等。

厨余垃圾

指在家庭生活或者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包括剩菜剩饭、菜帮菜叶、刮果皮核、废弃食物、废弃蔬菜、盆景植物、残枝落叶等。

其他垃圾

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之外的其他废弃物,包括废弃食品袋(盒)、一次性餐具、废弃保鲜膜(袋)、废弃纸巾、废弃瓶罐、灰土、烟头、宠物粪便等。

农 村 垃 圾 分 类

会烂垃圾

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沥干汤水)、菜根菜叶、果壳瓜皮、腐肉、肉脆骨、蛋壳、过期食品、残枝落叶,农作物秸秆和粪便等。

不会烂垃圾

指有毒有害垃圾、 可回收垃圾及其他垃圾等,主要包括废电池、温度计,废旧电子产品、过期药品过期化妆用品,废油漆桶和粉尘、废弃农药、化肥及农药包装物等有毒有害垃圾;卫生间废纸,纸巾、烟灰烟蒂、贝壳等其他垃圾以及报纸书刊类、塑料、农用残膜、玻璃、金属和织物等可回收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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